一、协议离婚(双方自愿,无争议)
核心材料清单: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- 本人页 + 首页(带派出所公章)。若婚姻状态未更新为“已婚”,需提前到户籍地更新。
结婚证原件 - 若遗失,需提前到原登记机关补办或开具《婚姻状况证明》。
离婚协议书(重点!) - 内容要求:需明确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处理等条款,建议由律师审核避免漏洞。
- 份数:一般需一式三份(民政局存档+双方各执一份)。
近期免冠证件照 - 双方各2张(红底或蓝底,尺寸通常为2寸,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)。
二、诉讼离婚(一方不同意或存在争议)
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补充:
民事起诉状 - 需写明离婚理由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诉求(可委托律师代写)。
证据材料 - 感情破裂证明(如家暴记录、分居证明、出轨证据等)。
- 财产证据(房产证、银行流水、债务凭证等)。
- 子女抚养相关(出生证明、抚养能力证明等)。
法院诉讼费 - 按财产标的额收取(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一般50-300元)。
三、注意事项
离婚冷静期 - 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(自申请登记日起算),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。
异地办理 - 2023年起内地居民可在一方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离婚(需提供居住证),2026年政策预计延续,具体咨询当地民政局。
涉外离婚 - 若一方为外籍人士,需提供护照、结婚登记证明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。
四、材料预检清单
材料类别
注意事项
身份证/户口簿
核对姓名、身份证号是否一致;婚姻状态更新为“已婚”。
离婚协议书
避免使用模糊表述(如“财产已分割完毕”),需列明具体财产分配方案。
证据材料
诉讼离婚需提前整理证据链(如微信记录、银行流水等建议公证)。
照片
避免使用生活照或过度修饰,需符合证件照标准。
五、办理流程
预约登记 - 通过民政部官网或地方政务平台预约(如“浙里办”“粤省事”)。
提交申请 - 双方共同到民政局提交材料,领取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
冷静期(30天)
领取离婚证 - 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场领取证件,逾期视为撤回。
温馨提示:
- 以上材料要求基于当前政策,2026年若有调整请以民政部最新通知为准。
- 涉及房产、股权等复杂财产分割时,强烈建议提前咨询律师起草协议,避免后续纠纷。
- 可提前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 或登录 当地民政局官网 查询具体要求。
如果需要离婚协议书模板或诉讼流程指导,可告知我进一步提供详细资源。